近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 20 号公告,对国内电池消费税制度开展系统性调整,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2026年第16号公告细化征管细则,两份文件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实施。本次政策覆盖消费、储能、光伏等多类电池品类,阶梯税率、创新电池豁免、减免税强制检测报告等要求,将直接关系电池企业财税申报及合规运营。
1.无汞原电池、镍氢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:2026年9月1日起执行2%消费税税率;2027年9月1日起上调至4%。
2.光伏电池(太阳能电池):2027年4月1日起执行2%消费税税率;2028年4月1日起上调至4%。
政策对前沿技术路线给予税收扶持,2026年9月1日-2028年12月31日期间,钠离子电池、固态电池、燃料电池,以及光伏范畴下钙钛矿电池、叠层电池、砷化镓电池,均可享受消费税免征待遇。
⚠️重点提醒:免征不等于自动享受优惠,所有减免税权益,都建立在产品符合国标、持有合规CMA检测报告的基础之上,无合规报告,无法办理减免申报。
新规明确硬性合规条件:企业生产或委托加工想要享受消费税减免的电池产品,产品性能必须满足对应国家标准,达不到国标或无对应国家标准的产品,不允许适用减免政策。
企业必须在首次办理消费税减免申报前,取得合规第三方检测报告。 税务部门对出具报告的机构资质划定明确门槛:机构需要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发、在有效期内的CMA 检验检测资质证书,同时资质附表内必须包含对应电池的检测项目,普通企业自检报告、无CMA标识报告均不被认可,不能用于税务申报备查。
企业可以按产品类别出具检测报告,但报告后必须附上产品明细清单,清单内产品名称、规格型号,需要和企业会计档案、对外开具销售发票信息完全匹配。检测报告、明细清单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,企业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。缺少合规报告的产品,一律不得享受减免税。
结合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16号公告,电池企业在开票、税款抵扣、台账管理、纳税申报上有多项新规需要落地执行:
1.发票开具规范:销售电池产品,开票时必须选用税收分类编码表内 “电池” 分类编码。
2.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:企业外购、委托加工收回或者进口已经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原料,继续加工生产应税电池产品,可凭 20260901 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、代扣代收缴款书、海关消费税专用缴款书,按规定抵扣原料已经缴纳的消费税。
3.建立专项抵扣台账:企业需要建立《电池税款抵扣台账》,作为消费税抵扣申报的备查资料,妥善保管留存。
4.纳税申报操作:生产、委托加工享受减免税的电池,在消费税申报时,如实填报《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》中的附表2《本期减(免)税额明细表》。
北测新能源具备 CMA、CNAS 双重权威资质,实验室资质覆盖锂离子电池、钠离子电池、固态电池、燃料电池、各类光伏电池等多品类电池国标检测项目,可出具税务申报可用的第三方符合性检测报告,助力企业完成消费税减免申报合规落地。
